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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南通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

来源: 高招科 发布时间:2022-09-22 字体:[ ]

本报考点代码:3222

报考点名称: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一、本报考点接纳的考生范围

南通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考生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方可选择本报考点。

1.南通地区的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南通地区户籍往届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未通过认证的须教育部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非南通地区户籍、在南通地区工作的往届考生(须提供身份证、2022年8-10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学历未通过认证的须提供教育部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逾期不能补报及补缴,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及注意事项

确认日期:2022年11月1日—11月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逾期不得补办。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需上传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JPG格式,白色背景,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宽高比例3:4;头部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

提醒:系统不支持在线拍照上传,照片均为JPG或JPEG格式,大小在5M以内,否则会影响审核。

4.南通地区的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

5.南通地区户籍往届生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照片。

6.非南通地区户籍、在南通地区工作的往届生须出具2022年8-10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7.学历(或学籍)未通过认证:须上传教育部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2位证书编号必须清晰完整。《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如考生由于更改姓名而导致学历认证不通过的,除上传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照片以外,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的照片。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照片。

以上1、2、3项为必须材料,其它材料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按要求如实提供。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充分考虑网上确认审核可能不通过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尽早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建议考生在确认前三天(11月1日~3日)提交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

2.考生需在提交信息后次日17:00前及时查询审核结果(11月4日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在当日17:00前查询审核结果),提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即通过审核,完成确认过程。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请尽快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

四、特别提醒

1.不符合本报考点接纳范围的考生请勿选错,因不符合本报考点的接纳范围造成的不予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本报考点的考试地点随机安排于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相关学校,请考生及时关注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自行尽早做好行程、食宿安排。

3.考生须确保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4.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我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5.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6.网报及确认期间咨询电话:0513-83549318、83549322。

其它未列事项请参阅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