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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来源: 自社科 发布时间:2023-10-23 字体:[ ]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评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自考生的通知》(苏考委办〔2023〕2号)要求,经个人自荐、各县(市、区)自考办推荐,经院评审组初评,对拟推荐对象(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南通市教育考试院自社科联系。联系电话:0513-83549329。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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